很抱歉,不能检测到您的Flash版本!
您现在的位置:洮北教育信息网>> 教育科研>> 科研动态>> 文件通知>>正文内容

关于评选2011年度白城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各县(市、区)教科所、市直属学校:

教育科研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家、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发展,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和重要。教育要发展,教育科研要先行,学校要发展,必然要走科研兴校之路。为了表彰教育科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激励广大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全市十二五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白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评选2011年度全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个人。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评选表彰的先进单位主要包括符合评选条件和标准的各级各类基层学校,以及符合评选条件和标准的省、市级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和示范基地,也包括学校教科研室(科)和科研团队(课题组);先进个人包括基层学校的校长、主管领导(校长、教科研主任)、教科研部门人员和省、市(州)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及实验教师。

二、各县(市、区)须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指标认真推选,指标分配要兼顾中、小学和城、乡的均衡。每个县(市、区)分别按5个先进单位和10个先进个人指标推选。市直学校每校一个先进个人。

三、被推选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须分别填写提交《白城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个人)申报表》一份、市(州)级以上(包括市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表复印件、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由各县(市、区)教科所于1220日前集中统一上报市教科所。

 

附: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基本条件和标准

白城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个人)申报表

 

  请下载http://www.tbqedu.cn/UploadFiles/mbjy/2011/12/白城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rar 
 


以纯文本查看内容
作者:学会、教科所 来源:学会、教科所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5日
上一篇:洮北区校本科研新秀赴长春培训通知[ 12-15 ]下一篇:通知[ 03-19 ]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